本我、自我、超我
西格蒙德·弗洛伊德(Sigmund Freud)的人格分析理论中将个体的自我结构分为了三个组成部分:
本我(ID)指的是与生俱来的一种天性,往往是不受控制的存在。
自我(ego)是当个体的自我意识形成之后才会存在的,往往是会受到个体自我意识影响的。
超我(superego)是受到来自外部环境、道德以及社会规范等影响的个体层面,是在个体经过社会与集体影响之后才会出现的。

从艺术的创作方法而言,有提倡“本我”,在个体精神层面上随兴而至的。也有提倡“自我”,主观但有计划的展开创作。对于“超我”的创作,更趋于客观、社会化,注重社会道德体系,注重集体价值观念。
这三部分并不是艺术家的选择题,也不是分离的。作为生存于社会中的人,这三部分共同组成了个人人格。只是在构筑艺术创作体系结构时才会产生影响。比如公共艺术的创作,一定是以“超我”作为主导和创作约束的。而更主观的创作,则取决于用什么维度来看世界,看自己,如何定位本我、自我、超我的权重。但总体来说,艺术创作是在“超我”范畴内由”自我”协调寻找”本我”的过程。